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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房产信息网2022-11-17房产资讯赞皇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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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驻马店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昊龙房产,赞皇县房产,房产税纳税人  叶女士投诉:2018年9月在太平人寿买太平福禄康瑞2018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时,附加险(医无忧和爱无忧),共计7234元,2020年交保费时发现保费减少了,随后咨询保险公司告知附加险医无忧和爱无忧取消了,原因是2019年保险人说她本人的另外一个保单如果不买了必须取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让她自己在手机上指导她操作,但是因为本人不专业,操作时把附加险医无忧和爱无忧取消了。

  叶女士多次与中国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协商,但中国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拒不承认工作失误,认为是叶女士自行操作不当,与保险公司无关。

  接到投诉后,消维会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也无果,中国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态度很坚决,拒不承认是他们工作失误的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法律程序。

  2020年12月张先生投诉,2020年10月1日在驻马店汽车销售4s店购买新车,购车时销售经理说保险10000元,交钱后没有查保单金额,但过段时间查看保单时,保单显示只有4500多,另外5500元不知道哪去了?

  随后咨询销售经理,销售经理说5500元是保值焕新服务费,张先生怀疑店家欺骗消费者,要求退还5500元,但是一个月过去了也没结果。投诉到消维会

  经过消维会介入调查并进行调解后,该案件得到妥善解决,2021年2月26日4S店已退还张先生5500元。

  驻马店门魏女士投诉,2019年3月11日和河南驻马店伟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约,约定装饰天都名园小区楼房屋一套,首付款38450元,当天支付完毕,2019年6月16日另支付34605元,但装修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工,一直拖延至9月份。11月份装修公司负责人出现失联情况,无奈求助消维会。

  驻马店门先生投诉,2019年6月和伟高装饰公司签订合约,约定装饰白桥路南艾森庄园一套房屋进行装修,约定2019年12月1日交工,但是,中间多种理由和借口不合同履行,于2019年12月29日交完11万3千元的装修款后约定2020年1月15日交工,可是一直到2020年6月还是半拉子工程,门先生非常无奈,来到消维会投诉。

  经消维会介入调解,,河南驻马店伟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写下承诺书,承诺7月底完工,若不完工,按照每天500元违约金赔付。很让人失望,河南驻马店伟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到现在也没有履行承诺。对河南驻马店伟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不诚信,说话像放屁的行为将进行公示并支持投诉人走法律程序。

  2020年4月15日钟先生投诉,到驻马店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一款日常轩逸车辆,花费23433元。维修过后发现车辆前左右LED大灯亮度明显不如原车灯亮,且引擎盖、保险杠、连接处缝隙过大,不符合原装出厂配件。消维会接投诉,经消维会介入调解与调解,驻马店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愿意为钟先生更换原厂配置。

  胡女士向消维会投诉:2019年12月23日在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推介,选中春晓街前王庄住宅小区一处房产,因个人征信及资金受限问题,咨询工作人员有关购房贷款事宜。工作人员承诺为我们办理期限20年、金额40万的房屋贷款,并在工作人员的劝导下签订了《购房按揭定金合同》。

  2020年1月9日,房产中介突然告知缩短贷款年限为17年(后又说16年),每月还款金额也由原来的2700-2800左右变成了3400元。2020年3月31日,中介方又通知让共同担保人重新去银行签字,追问原由,被告知银行政策变动,还需要我方找一位共同还款人并签字,如果我找不到共同担保人签字,就是不配合他们贷款,将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针对中介各种失信行为及霸王条款,我要求立即中止《购房按揭定金合同》,并退还定金1万元整。

  驻马店一房产咨询公司投诉:2019年5月8日,和百度推广业务员沟通做百度推广,业务员承诺可以按照要求做,根据约定交钱9800元开户,10天可以做好。等开了户发现给我做的链接不是想要的效果,让他们修改后仍然不行,协商给我退款,他们公司一直推脱说在修改,就是不给退款。

  接投诉后,消维会及时和百度推广单位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定退还该房产信息咨询公司8700元,并为该公司做落地页,使用期1年。案件得到解决。

  驻马店陈先生邮寄一副价值1000元的眼镜,经天天快递公司投递后一直未收到快递。和快递员联系后称已签收,实际并没有经过陈先生签字,快递员投放至小区门岗处,认为陈先生自动接收。

  经消维会调查,陈先生反映情况属实,经过10多天的取证协商,快递公司同意向陈先生赔偿丢失眼镜1000元的费用。

  刘女士投诉说2019年12月22日到文明路北段房地产选房,置业顾问称可以先交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可以退款。交3万元定金后,和家人商量后,因为家里凑不齐房款,决定申请退房,并填写了《退房免违约金申请单》,当时置业顾问承诺7个工作日退款到账,结果到2020年7月16日仍不予退款,称公司不执行退款。

  驻马店市民安先生投诉, 2018年12月份在交通路购买格力空调,质保期内出现自燃,导致家中财物损失严重,投诉至消维会,要求厂家赔偿空调、电视机、沙发、茶几等财物损失共计费用63500元,经消维会介入调查,空调自燃原因是空调室内机电器故障,安先生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已和商家多次协商,商家推诿不处理,消维会将继续跟进追终取证,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我市木子李饭店因使用了盗版软件系统,使用过程中却不能再升级,给其饭店经营带来很多麻烦,气急之下投诉至市消维会要求维权,消维会调查后认为电脑公司存在欺诈行为,经调解最后电脑公司同意赔偿木子李饭店1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它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其它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

  因此, 驻马店市消维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其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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