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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产继承 历时七年打了五场官司

房产信息网2022-11-23房产资讯修水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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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产继承 历时七年打了五场官司

一套房产继承 历时七年打了五场官司,

房产服务平台,修水房产,洋河房产  共维修基金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后不久,蒋先生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蒋先生与先去世的老伴生育一子蒋大哥和一女蒋小姐。

  蒋先生去世后,蒋大哥希望把房子卖了分钱改善下生活,但蒋小姐觉得房价还要长且出租收益长远。二人协商不成蒋大哥作为原告把蒋小姐告上法庭。

  蒋大哥觉得自己和妹妹都有自己的住房,对老人也都尽了赡养义务,一人一半继承房产应该是问题不大的,到法院无非就是走个程序的事,谁承想这官司一打就是七年。

  2012年蒋大哥开始打第一场官司了。法院查明,虽然蒋先生生前已购公房并交款,但蒋小姐在发放房产证之前,向卖房单位申请撤销了购房合同,并收回购房款。所以,该房产现在性质还是承租公房,不属于遗产,驳回蒋大哥的起诉。

  既然因为购房合同被蒋小姐撤回了,那我就把妹妹蒋小姐和卖房单位告了,说他们是在我蒋大哥不知道的情况下,怎么能由蒋小姐单方撤回呢。所以搞告到法院,要求确认撤回购房申请无效。

  这回法院倒是支持了蒋大哥的要求,确认蒋小姐单方撤回购房申请无效。可单单无效虽算是进了一步,但还是不能解决继承问题啊,没办法再打官司吧。

  蒋小姐单方撤回是无效了,可还得把房子买回来啊。可父亲蒋先生已经去世了,那该怎么办呢?

  还好,根据京国土房改字第(2000)178号文件中第7条规定:“关于购房过程中购房人死亡的规定中,明确指出购房人在办理售房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缴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付款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付款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 名下,并按规定发放产权证。”

  所以,法院判决房屋由蒋大哥和蒋小姐为被继承人共同共有,上述购房协议继续履行。虽蒋小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仅共有不分开也不行啊,蒋大哥又告了,要求把房子分成一人一半,这回法院也不含糊,支持了蒋大哥的请求,房子每人二分之一。

  2019年,这最后一场官司了,房价正高,蒋大哥也算是因祸得福了,经法院审理允许折价分割,蒋大哥也获得了比2012年高得多的补偿。

  看到这,这场历时七年经历五场官司的遗产案件终于落幕了,大家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了。那么,让我们回顾这起有关承租公房房产继承的案例,从2012年开始的第一场官司,直到 2019 年才真正尘埃落定,蒋大哥和蒋小姐虽最后拿到了多得多的房屋折价款,但也都饱受打官司之苦。所以,打遗产继承官司最重要的是要查清继承遗产的明确范围与产权状况,以免落入打官司的循环,难以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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