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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关于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跃进路214-2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房产信息网2022-11-11房产百科e家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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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关于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跃进路214-2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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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关于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跃进路214-2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房产有几证,e家房产,临泉房产网  证号:三土房(2012)字第11216号,土地面积180.11平方米,建筑面积1440.88平方米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标的物按现状净值公开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后,房屋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为房屋,图片仅供参考,不含家具、家电及其它可以拆卸的物品。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竞拍标的物后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买受人可能需补交数额较大的土地出让金,关于能否办理产权登记、产权过户、抵押权注销等不动产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核实,本次拍卖为“现状处置”,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相关过户事宜需竞买人自行到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核实是否能过户,其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证照变更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费用及不动产历史拖欠的物业费用费、水、电费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所有费用在本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件提供阶段性参考,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前往相关部门,机构查询。买受人需在取得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七个工作日内自行至相关部门缴纳税费等(注意:由卖方即被执行人所承担部份费用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于在缴纳完后出税务申报表、完税证明及相关税务票据等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请退付。逾期本院不再办理,买受人可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

  6.标的物位于限购区域,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相关限购政策。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7.关于竞买人资格的,请查阅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8.拍卖成交后,本院将进行资格审查,买受人需出具符合标的物所在地购房资格证明等,否则本院将不出具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书,且不予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9.标的物系两户人家合盖,本拍卖标的214-2号房产偏位于侧面道路。标的物占用部分公共通道,1-8层(侧面道路部分)已租给林某联通使用,林某租期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2日止。第2层(侧面道路部分)租给揭某使用,租期201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若涉及标的物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等,需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核对、报批等处理,若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被执行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当事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再仔细阅读公告《瑕疵说明》和《竞买须知》,竞买人需谨慎竞拍并做好拍前调查,在拍卖成本核算时将税、费等相关费用考虑在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参拍,具体相关税、费等还需竞买人自行到相关单位了解。若决定参与竞拍,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1月10日前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申请,资格经执行局确认后,向本院网拍小组提交经执行局确认的证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人条件:标的物位于限购区域,竞买人应当符合限购区域的购买条件,因不符合购买条件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己负责。限购区域的具体要求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行查询。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因买受人本人客观原因不能到来,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日三日前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为起拍价。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且不断循环直至无人出价。

  五、报名方式:拍卖结束前都可报名交保证金,保证金支付方式有3种:网银支付、余额宝支付、支付宝支付(详情见网页司法拍卖支付方式教程)。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竞买保证金相对较高。竞买人报名交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1.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旅游支行,账号:0)。缴款用途处注明:竞买×××(标的物)余款(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缴纳余款后七日内,买受人应携带付款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到本院网拍小组(2楼215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方可到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3.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院暂不组织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或登陆访问“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了解。

  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并且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出价竞拍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红沙加油站西南侧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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