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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日照市抗日战争纪念馆|(26)土地改革之房地产契证

房产信息网2023-01-17房产百科房产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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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推介会,房产存量,长治房产网  日照市抗日战争纪念馆收藏着土改前后日照、临沂、莒南、海阳、乳山、东阿以及辽宁省法库县等地颁发的房地产契证。其中,法库县颁发的房产执照印有主席头像,两面是国旗图案,内有;“辽西省法库县人民政府为确保土地改革后之房产所有权,特发给房产执照。”等文字。透过这些契证,可以让现在的人们看到当年中国实行土改、分得土地房产的农民喜领房地产证的情景。

  房产推介会,房产存量,长治房产网1、中国自成立起,就将土地问题作为中国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的土地革命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党的第一个纲领中提出,“没收土地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1927年11月,中国在海陆丰县建立了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府。海陆丰工农兵代表大会还通过了《没收土地案》。这实际上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第一部土地法,第一次提出由苏维埃政府发田地使用证给一切分得土地的农民,并明确了“有土地使用证,才能享受土地使用权”,强调焚毁封建社会一切契约债务关系。1928年底,湘赣边区政府根据井冈山地区一年来土地革命的实践经验,制定了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该法是中国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制定的第一部较为成熟的土地法。它的颁布和实施,改变了几千年来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关系,从法律上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它不仅指导了湘赣边界的土地革命斗争,而且为以后中国领导进行伟大的土地革命斗争提供了宝贵的经验。1929年4月,在总结赣南土地斗争经验的基础上,主持制定了兴国县《土地法》,将《井冈山土地法》中规定的“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完整而全面的反封建土地所有制和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主张,讨论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以法律形式将土地革命的任务固定下来。该法成为土地革命时期影响最大,实施最广,适用时间最长的土地法。

  全面抗战爆发后,1937年8月25日,中央公布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首次提出了“减租减息,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以“双减双交”为中心内容的土地政策,成为抗日战争时期党土地立法的指导方针。

  解放战争时期,中央在1946年5月4日发出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把“减租减息”土地政策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实现“耕者有其田”。“五四指示”标志着党和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土地政策实现了由减租减息向“耕者有其田”的转变,这个重大改变,有力地推动了各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1947年9月,中国在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该大纲共16条。第一条明确:“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第十一条明确:“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1947年10月10日,中央正式作出《关于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决议》。《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很快成为各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的法律依据。各地解放区认真宣传贯彻中央决议精神和《中国土地法大纲》,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决定自1950年6月30日起公布实施。该法共6章40条。第一条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第三十条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土地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该法对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方针和政策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基本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土地改革法》充分贯彻了满足贫雇农的要求和坚决团结中农的两条基本原则。从1950年冬开始,全国新解放区以该法为指导,分期分批进行了土地改革,到1952年底基本完成。

  2、据《日照市志》,1946年5月4日,中央发布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把实行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政策。全县首次土地改革于该年7月开始,10月底基本结束。总的口号是实现“耕者有其田”、“人人有地种”、“土地回老家”。这次土改共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76000亩,全部分给贫雇农。1947年7月7日,中央华东局发出了《关于山东土地复查新指示》。7月23日,日照县委在邵疃村召开全县农代大会,部署土改复查(群众称大复查)工作,决定大胆放手发动群众,以贫雇农为领导核心,团结中农,彻底摧毁封建势力。会后,全县统一行动,迅速掀起了土改复查高潮。各村成立了贫雇农小组,对地主实行扫地出门,除没收其土地外,山林、房屋、牲畜、农具、粮食、浮财。1951年土地改革全部结束,县人民政府向获地农民颁发土地证260494份,使2010512亩土地归农民所有。

  据《莒县志》,到1947年6月,全县从3312户地主、富农手中,没收土地60万亩、房屋7752间和价值66.36万元的浮财,分给39678户贫雇农。1950年,土改工作结束。

  据《五莲县志》,1946年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1952年12月,全面颁发了土地证。

  3、 1949年12月4日,主席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他说:土地改革是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继军事斗争以后的第二场决战。(《年谱 1949-1976 第一卷》第55页)。1990年1月,时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的习,在一篇题为《加强脱贫第一线的核心力量——建设好农村党组织》的文章中说:“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之所以能把广大农民群众团结、吸引在自己的周围,是由于党领导群众求得解放,通过打土豪、分田地、土地改革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13年后,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又在题为《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思考》的文章中指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实行土地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他在庆祝中国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消灭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压迫制度,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翻身解放得到土地的农民在积极发展生产的同时,在党的领导下,也踊跃投身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据《日照市志》,解放战争时期,全县动员1万余人参军,发动十几万人(次)的民工支援前线。整个解放战争期间,百分之七八十的日照青壮年常年支前在外,妇女、儿童、老人在后方坚持生产,同时磨面、碾米、做军鞋供应前线。妇女们还接过村里的管理工作,喊出“男人支前,妇女当家”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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